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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全面实行线上办理了
  • 2022-04-05
  • 阅读量:14910

      4月1日起,省本级包括生育医疗费报销、生育津贴申领等生育保险待遇全面实行网上申报、线上受理,无需参保单位专管员到经办服务大厅递交材料,足不出户就可以在“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首页便民服务-单位网厅完成生育保险待遇申报,医保经办人员线上审核办结,医疗费用和津贴由经办机构直接拨付到位,做到了业务办理“零跑腿、不见面”,大大方便了参保人和参保单位,减轻了跑腿负担,提高了工作效率,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对于减少人员聚集,防范交叉感染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生育医疗费申领的实施范围,包括省本级参保职工及灵活就业人员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未刷卡直接结算发生现金医疗费;按8%费率缴纳医疗保险费满12个月参保女职工生育津贴可网上申报。


参保单位可登录“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便民服务”,选择“单位网厅”进入生育待遇管理,进行生育医疗费报销登记或生育津贴申报,录入相关内容,将纸质资料拍照或扫描后整合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即可完成生育医疗费或生育津贴申报工作。



生育医疗费

 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报医疗费需提供:《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点击资料下载此表格)、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单、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生育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报医疗费需提供:《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单、影像报告单、诊断证明、生育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 男职工配偶未就业的申报以上医疗费还需提供男职工单位出具的配偶无工作证明,并同时提供配偶所在街道出具的无工作证明;街道无法证明的,可登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官网下载填写《职工配偶未就业承诺书》。


生育津贴

 住院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供:《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原件、生育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门诊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申报生育津贴需提供:《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影像报告单、诊断证明、生育证复印件(单位盖章)。


参保单位申报的资料,原则上当月申报当月受理审核,审核不通过的,网上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审核通过的,财务部门按时将准予支付的费用和津贴拨付至参保单位,确保参保人员及时准确地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一网上申报的纸质资料,如:生育医疗费收费票据原件、费用明细单等所有资料,职工所在参保单位须妥善保管并长期留存,以备检查。无需到医保经办窗口递交纸质资料。

)各参保单位要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政策,对申报资料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确保真实、有效、完整,并做到不重复申报、不漏报,如出现欺诈骗保等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省本级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必须经职工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