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顶部
少生快富工程
  • 2017-10-14
  • 阅读量:907

“少生快富”工程的全称是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少生快富”工程是国家针对西部地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际,为稳定西部地区低生育水平,

实现西部地区人口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而组织实施的一项工程。

2000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在部分地区开始开展“少生快富”工程试点。

2004年,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和国务院扶贫办总结推广宁夏回族自治区的试点经验,并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青海省和云南省。经国务院同意,

人口计生委、财政部决定自2006年开始在内蒙古、海南、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八省区全面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该工程旨在通过经济奖励和政策扶持,因生育政策比较宽松的地区,鼓励符合政策规定可以生育3个孩子的夫妇,放弃生育1个孩子,并采取安全、可靠的长效节育措施

以此引导广大群众少生优生,脱贫致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