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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生快富工程
  • 2017-10-14
  • 阅读量:330

一、条件:35周岁以上已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夫妻,双方均为农牧业户口,仍然执行允许生育三孩政策的地区,一方为少数民族的夫妻,纳入“少生快富”工程的每个家庭一次性奖励3000元。 

  二、项目户资格确认程序分为: 

  1、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夫妇提出申请并公示; 

  每年1月31日之前,由村民委员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夫妇一方向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每年2月28日之前,村(居)民委员会对本年度申请参加“少生快富”工程的当事人,应逐户逐项上门核实情况,并将核实情况张榜公示。 

  2、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初审; 

  每年3月31日之前,乡级初审。同时,将审定的《申请表》、《退出确认表》等资料报送旗级人口计生部门。 

  3、旗级人口计生局审核、批准; 

  每年4月15日之前,旗级审核批准。旗级人口计生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查,确认本年度项目户并对不符合条件的项目户作退出处理。 

  4、旗级人口计生局组织公示; 

  5、地(市、州)、省(区)、国家人口计生行政部门备案。 

符合条件但因故当年未纳入资格确认程序的对象户,应纳入下一年度项目户资格确认程序。